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为建立健全乡村振兴责任体系、推动建立强有力的乡村振兴推进机制和加快形成全党全社会合力促振兴的工作格局提供了重要制度“引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经之路,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经之路。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就要舞活“三面大旗”,实现乡村振兴壮阔远景。
舞活组织保障的“护航之旗”
“万物生长靠太阳,大海航行靠舵手”。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实现乡村振兴,更需要坚持“党建乡村振兴双推进”。基层党组织是党的执政之基和力量之源,更是联系群众的重要纽带,是推进事业发展的战斗堡垒。俗话说“农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在乡村振兴的征程上,更要把稳党建引领之“舵”,将组织优势充分转化为治理优势、制度优势和发展优势,不断提升党支部的组织力、号召力和凝聚力,通过政治引领拧紧领导班子的“责任链”、通过组织护航筑牢乡村振兴的“桥头堡”,让党建引领为乡村振兴积蓄赋能,舞活一面“护航之旗”。
舞活队伍引擎的“奋斗之旗”
舞活创新改革的“发展之旗”
“满眼生机转化钧,天工人巧日争新”。产业发展是实现广大人民增收致富的重要载体,更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在脱贫攻坚的主战场上,涌现了许多的“新点子”“新招式”,成为了解锁发展大门的“金钥匙”。乡村振兴更要定准产业升级之“锚”,不断扩大学习视野,从过去汲取经验、从外部学习方法、从内部做实优化、从未来选准机会,根据地区的特色、文化和民俗状况,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把特色产业做大做强、把电商推广推深、把旅游线路铺实铺稳,真正舞活创新改革的“发展之旗”。
(本文于2022年12月23日在四川党建网发表,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