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时制定下发《关于推进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将责任分解到每一名班子成员和股室手中。组织学习《党章》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及时通报典型腐败案例和违反“八项规定”典型案例,加强系统干部职工廉政教育。截止11月底,共召开专题会7次,上廉政党课3次,集体廉政谈话4次,开展廉政教育4次。
(二)抓专项整治。一是结合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广安市反馈意见,对土地出让金的追缴、执法“放水”等重点领域进行整治,追回土地出让金89.4424万元,处置超容积率面积1568.94平方米,收取罚款149999.69元。二是针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中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廉政进行风险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监督管理,制定和完善防控措施,强化风险防控制度、措施执行,截止11月底,排查出廉政风险点77个。三是开展征地拆迁领域专项治理,处置群众信访举报23件,已办结10件,收缴违法违纪款物438.18 万元(其中,收缴安置房785㎡,折算资金为174.42万元;主动说清问题36人,主动上缴财物111.2万元(其中,主动退回违规享受安置房4套315.72㎡,折算资金为90.01万元)。四是在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中完成了73个工程建设项目的自查,建立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台账,自查出问题5个,目前已整改完成。五是在“人民阅卷·广安行动”中,开展急案、难案集中化解,收集群众反映问题157个,目前正在整改。
(三)抓作风建设。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厉整肃机关工作作风,坚持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制定各类规章制度23项,开展专项检查6次,发出督查通报3期。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积极主动配合县纪委监委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截止11月底,立案查处违规违法行为1件。